清代經(jīng)典普洱茶2

短短幾百個字,茶農(nóng)的艱辛和無奈躍然紙上。茶農(nóng)遭受到來自政府及官僚的欺壓,政府設(shè)總茶店在思茅,命令茶戶將茶運送到總店才給茶款,偏遠的茶山距思茅千余里,食宿交通自理,對茶農(nóng)來說,往來十分困苦。官方還缺斤少兩的計算給自己增加利益,欺壓茶農(nóng)。之前茶商可以先付款后收購茶葉,達到通融得濟,而官民交易,無任何通融條件,官府只管收茶葉,不重視茶葉的再生產(chǎn)和茶農(nóng)的困難。這樣的交易和管理方式壓抑了茶農(nóng)和茶商的積極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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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《道光云南志鈔》卷一《地理 志》記載“普洱府。雍正七年,裁元江通判,以所治之普洱六大茶山及橄欖壩,江內(nèi)六版納地置普洱府,又設(shè)同知駐所屬之攸樂,通判駐所之思茅。”“思茅廳,乾隆元年裁通判,移攸樂同知駐其地,名思茅廳。山則白馬、孔明,皆距城數(shù)百里,高千百仞,而六茶山在東南三百里倚邦土弁 境,產(chǎn)茶、備土之貢。”史料記載說明了普洱府是當(dāng)?shù)夭枞~貿(mào)易的集散地,茶葉經(jīng)過加工制作,上貢朝廷和運往各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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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雍正年間以來,宮廷將普洱茶列為貢茶,視為朝廷進貢珍品,普洱貢茶的采辦具有嚴(yán)格的規(guī)定和操作程序,清乾隆二十年(1755年)前后張泓撰《滇南新語》中對普洱貢茶的制作有明確而詳盡的記述,并印證了白銀已成為清代云南茶葉交易的主要貨幣形式。“滇茶有數(shù)種,盛行者曰‘木邦’曰‘普洱’。木邦葉粗澀,亦作團,冒普茗名,以愚外販,因其地相似也,而味自劣。普茶珍品,則有毛尖、芽茶、女兒之號。毛尖即雨前所采者,不作團,味淡香如荷,新色嫩綠可愛,芽茶較毛尖稍壯,采制成團,以二兩、四兩為率,滇人重之。女兒茶亦芽茶之類,取于谷雨后,以一斤至十斤為一團,皆夷女采制,貨銀以積為奩資;故名。制撫例用三者充歲貢,其余粗普葉,皆散賣滇中。最粗者熬成膏成餅?zāi)∮?,備饋遺。而歲貢中亦有女兒茶膏,并進蕊珠茶?!?/span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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